吉尔吉斯斯坦国家安全委员会反贪局:交通安全保障局系统的腐败模式已经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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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巴尔通讯社比什凯克20181019日电 吉尔吉斯斯坦司法机关在审理内政部交通安全保障局因公民酒驾而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行政材料过程中,吉尔吉斯斯坦国家安全委员会反贪局查明了非法收钱的腐败模式。吉尔吉斯斯坦国家安全委员会新闻处对此作了通报。

现已查明,比什凯克司法部门的个别人员将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行政责任法第238条的规定用于支付行政罚款的资金据为己有。有时法官容许在没有交通违规人员参与的情况下举行庭审。

此外, 比什凯克内政局交通安全保障局的个别人员违反吉尔吉斯共和国现行法律,在司法机关未对行政违法行为做出判决之前, 就将违章车辆从指定的停车场返还给车主。

另外还查明,存在故意不执行行政拘留5天的司法判决的事实。羁押违章人员的法院判决书实际上并未送交至比什凯克市内政局的接收分配部门, 导致司法判决未得到执行, 违法者没有承担任何责任。

吉尔吉斯斯坦最高检察院根据收集到的材料,按照吉尔吉斯刑法第171章第4部分第2节、第305章第1部分规定的犯罪特征,已经提起刑事诉讼。

刑事案件已移交给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安全委员会调查总局进行调查。

案件仍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