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登记局说明外国公民在吉尔吉斯境内登记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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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巴尔通讯社比什凯克201889日电 因国内旅游旺季的到来,在吉尔吉斯境内登记程序出现了许多问题。国家登记局提醒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注意逗留期限和登记办法。

为了统计到达吉尔吉斯境内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根据互相和对等原则,2016年12月19日第689号关于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在吉尔吉斯境内登记的决议,批准了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登记办法及92个国家的公民根据名单在我国境内免予登记的期限。

根据该文件,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在不晚于允许在吉境内免予登记的期限最后一天,在国家授权的居民登记机关任一分支机构进行登记。

未列入名单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必须在入境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履行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