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巴尔通讯社比什凯克2018年8月1日电 (记者英迪拉·卡姆奇别科娃)比什凯克列宁区法院判决吉尔吉斯民族大学法律系毕业生B.E.K.使用伪造的国家安全委员会证件有罪。
法庭在文件中指出,2018年2月15日,B.E.K.在比什凯克城西阿拉套住宅区的家中,为自己打印了国家安全委员会工作证。2月19日20时30分,他驾驶一辆Toyota Aristo轿车,与朋友一起在和平大街超速行驶,被交警拦下。B.E.K.向交警出示了国家安全委员会少尉警官证。
在庭审时,被告承认有罪。他向法庭解释说,他是吉尔吉斯民族大学法律系的毕业生,打算到国家安全委员会就职,他喜欢情报机关的证件,就决定自己做一个。做好证件以后,他一直带在身上,从未向他人展示。那天他让朋友拿出来,是因为他对朋友说过,自己在国家安全委员会工作。
经审理,法庭判决B.E.K.有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缓期一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