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巴尔通讯社比什凯克2019年2月18日电 2018年,检察机关对反腐和监督检察处理决定的法律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挽回损失超过9.47635亿索姆。吉尔吉斯共和国总检察院新闻处通报了相关消息。
据悉, 上述金额中,3.13784亿索姆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 存入执法机构的单一存款账户。其余6.3385亿索姆以实物形式偿还。
例如, 处理腐败案件,挽回损失97233235索姆。大多数违法行为与违法国家采购制度及执行反腐败法有关。
检察机关对土地法、国家和市政财产法以及公民社会权利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挽回损失总额超过8.44382亿索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