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局建议对未办理交强险的处罚推迟到8月7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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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巴尔通讯社比什凯克201912日电 吉尔吉斯斯坦国家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对未办理动车民事责任强制保险的处罚推迟到 2019年8月7日开始执行。该部门新闻处发布了相关消息。

根据该部门的资料, 吉尔吉斯斯坦《机动车车主民事法律责任强制保险法》将从2019年2月7日起生效。

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违法行为的法律规定, 未办保险的自然人和法人将被处以金额为3000至13000索姆的罚款。

国家金融监管局建议从2019年2月7日起,对在其他国家注册的汽车未办理保险的驾驶员处以罚款。

“同时, 在吉尔吉斯共和国境内登记的汽车司机将获得过渡期, 直至2019年8月7日。吉尔吉斯斯坦政府的相关决议草案已提交公众讨论。”通报中写道。

因此, 其车辆在吉尔吉斯斯坦注册的司机,可以从容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并购买 机动车车主民事法律责任强制保险。在过渡期间将不会因未办保险而被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