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巴尔国家通讯社比什凯克2018年7月2日电 据吉尔吉斯总检察院新闻处的消息,吉尔吉斯总检察长就非法拘禁O.T.一案对吉尔吉斯最高法院的3名法官、最高法院办公厅和比什凯克第一看守所数名官员提起刑事诉讼(根据吉尔吉斯刑事诉讼法第304、305、316和324条规定)。
据悉,在该刑事案中,针对O.T.采取的强制措施是不得外出。
2017年8月25日,区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因O.T.未到庭,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变更为从抓捕时起拘押一个月。二级法院认定该判决有效。
O.T.向吉尔吉斯最高法院按照监督程序对上述决定提出上诉。2018年3月29日他被羁押一个月,即到2018年4月29日。
2018年4月6日O.T.的监督上诉跟刑事案件一起报到最高法院,但并未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理。
而且,第一看守所领导未履行职责,没有释放O.T.非法将其拘押12天,即从2018年4月29日至5月11日。
最高法院在2018年5月14日才对监督上诉进行审理,也就是在释放O.T.之后。
由于上述官员的违法行为,O.T.拥有的宪法赋予的自由权利受到侵犯。
目前该案件已交由吉尔吉斯国家安全委员会侦查处办理,总检察院正在对该刑事案件的调查过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