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比什凯克7月5日电 日前,吉尔吉斯斯坦总统索隆拜•热恩别科夫签署了《吉尔吉斯共和国劳动法修正案》。总统办公室信息政策部公开称。
吉国最高法院为实施2013年11月26日的第18条决议(即检验鉴定吉国劳动法第427条),特提出《劳动法修正案》。2018年5月24日议会通过了该法令。
因此,为落实上述最高法院的上述决议,吉国劳动法第427条法令重新校订。根据校订后的第427条法令,国家公务员个体劳动纠纷,不按法律程序解决。个体劳动纠纷包括以下情况:离职、更改离职的时间和原因、换工作、讨要被迫缺勤或是被迫从事低薪岗位的薪水,还有执行纪律制裁等。
该法律在正式公布之日起10天后生效。
(来源:吉尔吉斯斯坦“卡巴尔”国家通讯社 编译:郑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