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兹别克斯坦从2018年1月1日 起开始执行水费100%的预付制度

外媒报道中亚

塔什干,2017年11月19日/卡巴尔/。据乌兹别克斯坦外交部新闻处Jahon”报道,前几天由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总统签署了乌兹别克斯坦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饮用水(热水和冷水)及排水(污水)100%的预付制度的相关法令。

如果未执行规定,则按照既定的程序对消费者采取相应措施措施,甚至完全切断供水和排水系统。

据此文件内容,按消费者组,之前断开的供水和排水系统重新接通费用,以两个月最低工资或企业的十个月最低工资进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