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国纳伦市和纳伦州阿特-巴什区明日起进入紧急状态

总统

丝路新观察比什凯克4月14日电 吉尔吉斯斯坦总统热恩别科夫4月14日签署《关于纳伦市和纳伦州阿特-巴什区进入紧急状态》的法令。

根据法令,自当地时间4月15日8时至4月30日8时,纳伦市和纳伦州阿特-巴什区进入紧急状态,并成立警备司令部,任命吉内务部纳伦州内务分局负责人阿利耶夫·乌兰别克为警备司令部司令。

上述地区将采取以下紧急措施,临时限制公民权利、自由,以及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

1、实行宵禁;

2、实行公民出入特殊制度;

3、禁止特定公民在指定时期内离开住所、医学观察或治疗地;

4、由国防和内务部门负责维护公共秩序、保护战略设施及维持民众生活的设施;

5、禁止举办演出、体育和其他公共活动,以及罢工、聚会、集会、街头游行、示威和纠察活动;

6、可将违反公共秩序的非本地区居民(包括外国公民)遣送至其永久居住地或宣布紧急状态的地区之外,费用自理;

7、为确保企业和机构可正常从事产品生产和供应的活动,改变相关企业和机构的工作计划,建立特殊运作方式,解决其经营活动的其他问题;

8、禁止无正当理由解雇工人和雇员;

9、实行隔离及其他强制性卫生防疫措施;

10、使用国有企业、机构和组织的资源,防止新冠肺炎疫情传播;

11、在确保遵守劳动保护规定并考虑公民健康状况的前提下,吸引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2、对加剧紧急状态地区紧张形势的新闻媒体实行管控;

13、实行特殊通讯规定;

14、对包括外国车辆在内的所有车辆进行通行限制和检查,外交车辆除外;

15、在人员聚集地查验证件;

16、规范举办私人活动(婚礼、生日会及其他活动);

17、紧急状态地区居民应尽以下额外义务:

——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在日常活动中遵守安全措施,不得出现可能导致新冠肺炎疫情扩散的行为;

——学习个人防护品使用规则;

——支持国家机关和组织防控疫情;

——向相关国家机构举报有关疫情传播的风险。

(来源:吉尔吉斯斯坦“卡巴尔”国家通讯社 编译: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