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国出口商可获得优惠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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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新观察比什凯克5月7日电 据吉尔吉斯斯坦政府信息支持部门消息,近日,吉总理阿布尔加济耶夫签署政府令,规定在“加工和再加工企业融资”项目框架内,出口商可获得优惠贷款。

吉政府自2019年5月起启动“加工和再加工企业融资”项目,其主要目标是为从事制成品出口的商业实体和开辟新的出口导向型企业提供国家财政支持。

从事食品再加工和轻工业领域的国内企业(除比什凯克、奥什市外),将能从商业银行获得3-5年年度项目最终利率8%-10%的长期优惠贷款资金。

与此前的“出口导向型企业和进口替代企业融资-1”项目相比,新项目对服装行业专利企业(固定资产不超过100万索姆,营运资金不超过50万索姆)获得优惠信贷资金的权利作出规定。

项目将通过选定的商业银行以贷款资金利率补贴的形式实施。相应财政资源由国家预算提供。
(来源:吉尔吉斯斯坦“卡巴尔”国家通讯社 编译:维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