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交通安全监察总局副局长:3月8日起施行酒后驾车严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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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巴尔通讯社比什凯克2023年3月2日电(记者:英迪拉·卡姆奇贝科娃) 吉尔吉斯斯坦内务部交通安全监察总局副局长巴伊什·阿希尔别科夫在卡巴尔通讯社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最重要的是,对于酒后驾车,司机不会被罚款17500索姆,但会立即被吊销驾照一年,对于再次违规者,吊销驾照三年。

他指出,该法规将于2023年3月8日起生效。

如果酒后无证驾车,还将被拘留三天。此前,处罚为罚款15000索姆。

“若司机拒绝接受检测,拘留三天,无照者拘留五天。若酒后驾驶行为属实,吊销驾照一年。此前,若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因疏忽大意对健康造成伤害,但未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2万索姆或拘留5天。现在出现该行为将被吊销驾照三年,”他如是说道。

他还表示,新法案旨在增强司机责任感,减少事故数量。

来源:卡巴尔

编译:张瑜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