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国总统签署一项关于授予该国一些大学特殊地位的法令

总统

据吉尔吉斯斯坦(简称:吉国)总统府新闻处消息,7月18日,吉国总统萨德尔·扎帕罗夫签署了“关于提高吉尔吉斯共和国高等职业教育机构的潜力和竞争力的措施”法令。

该法令的目的是整合财政、物资和智力资源,提高吉国国立高等职业教育机构在全球教育服务市场的潜力和竞争力。

该法令赋予吉国下列国立高等教育机构组织活动、财务和学术自主的特殊地位:
- 吉尔吉斯国立民族大学;
– 吉尔吉斯国立技术大学;
– 吉尔吉斯国立农业大学;
– 吉尔吉斯国立医学院;
– 奥什国立大学。

这些国立高等教育机构被授予以下权利:
- 在国库系统外的国有商业银行开设银行账户,以使用预算外资金;
- 学校董事会达成协议后,可自主确定学校内部管理结构和人员配备数量;
- 任免教务副校长;
- 自主确定大学分校地位和名称,学校组织活动的程序,以及学校运作和人员管理;
- 学校董事会达成协议后,可自主确定分配教职员工薪酬、物质奖励和援助等;
– 除根据国际审计标准和吉国法律进行的年度独立外部或内部(大学内部)审计外,在3年内免于所有类型的审计;
- 从教育、咨询、研究、出版、生产和商业以及其他法律允许的活动中获得资金收入,并用这些资金改进学校活动,发展学校物质和技术基础建设;
– 根据学校董事会达成的协议,自主管理(转让、变更、租赁)动产和不动产获得专项资金;– 获得不低于2022年规定数额的国家教育补助金;
– 自主制定和批准付费教育服务的收费标准;
– 根据学校教学力量和其他现有条件自主制定招生计划和录取人数;
– 具有法人实体地位的大学分校有权申请学校维修、技术基础发展的费用。

此外,根据该法令,重组以下高等教育机构:

- 商业和社会发展学院并入吉尔吉斯斯坦经济大学、比什凯克金融和经济学院赋予研究型大学地位;

- 吉尔吉斯法律大学并入吉尔吉斯国立民族大学;

- 奥什国立法学院并入奥什国立大学;

– 吉尔吉斯国立建筑和交通大学、吉尔吉斯地质、采矿和自然资源开发大学并入吉尔吉斯国立技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