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比什凯克市议会的决议,自5月1日起,增加幼儿园的餐费。
据比什凯克市政府新闻处报道,为了保证比什凯克幼儿园和中小学生的均衡的营养餐,由地方预算出资,提高儿童餐费标准。
对于幼儿园:
- 3岁以下儿童,每人每天100索姆(此前标准为58索姆);
- 3至7岁儿童,每人每天120索姆(此前标准为60索姆);
- 对于智力和身体有缺陷的儿童,餐费标准提高到120索姆。全托儿童为120索姆;
- 幼儿园中患有肺结核的儿童每人150索姆,同样由地方预算出资(此前标准为95索姆)。
据悉,根据1992年12月23日N УП--391号总统令和1993年5月13日N УП-145号总统令“关于国家学前教育机构中儿童的抚养问题”,采用对半支付的原则,50%餐费由市政府出资,其余由家长支付。
对于中小学中:
-普通教育机构中,5-7 年级无社会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孤儿和儿童每人22索姆(此前标准为 14 索姆);
- 1-4年级儿童每人22索姆(此前标准为14索姆);
-残疾和身心发育缺陷儿童每人每天36索姆(此前标准为28索姆)。
-对于十月区第71寄宿学校和比什凯克第一寄宿中学,餐费标准上涨至每人每天200索姆(此前为110索姆);
-为低收入家庭儿童参加学校宿营活动时提供每日22索姆餐费。
据悉,吉国总统扎帕罗夫此前视察比什凯克学校和儿童福利院时指示增加儿童餐费。
他表示,有必要特别注意儿童的营养。日常饮食影响儿童的发育和健康。我们需要为他们提供多样化和营养丰富的饮食。
编译:安娜
来源:卡巴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