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国教育部颁布教师教学指导性文件:计划大纲和创造性方法

政府

吉尔吉斯斯坦教育和科学部部长阿尔马兹贝克·贝谢纳利耶夫签署了《对吉国教育和科学部2020年12月28日№1097/1法令<关于批准吉国普通教育学校教师须保存(填写)的文件清单>的修正和补充案》。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任课教师需填写班级管理日志,制作课时计划、单元计划、课程表;班主任需填写班级管理日志、学生个人档案和社会等级证书。

电子版班级日志须在本学期末完成打印并保存在教学部。

课程计划和单元计划须在学年开始前完成更新,并经校长批准。

不足连续5年在校工作经历的教师需写一份详细的课程大纲,可手写或提交纸质版。而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教师不需要拟写大纲,自行完成学科教学。

编译:热尼亚
来源:吉国“卡巴尔”国家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