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政府通过了商品标识条例

政府

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会议批准了商品标识条例。

吉尔吉斯共和国通过了关于商品标识的规定,以执行吉尔吉斯共和国税法第4条,保护国内生产者和消费者免受假冒产品的侵害,加强对不明/走私商品流动的管理,减少灰色交易。

用数字标识商品是打击非法贩运商品的一个非常有效的工具。

因此,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宪法》第13条和第17条之规定,决定批准:

-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商品标识的规定;

-在吉尔吉斯共和国境内因税收目的需要强制标记的产品清单,以及强制标记的实施时间。

来源:卡巴尔
编译:曾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