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国家议会批准了欧亚经济联盟与中国的经贸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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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三在哈萨克斯坦国家议会全体会议上批准通过了“关于欧亚经济联盟与其成员国的经贸合作协议,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贸合作协议”,该协议中规范了各国海关合作的问题、简化了技术程序、卫生和植物检验检疫措施。

哈萨克斯坦国家经济部长卢斯兰・达列诺夫表示,“该协议为改善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与中国的相互贸易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协议中并没有规定减少或取消关税”。

他指出,该协议的规定将简化国际贸易中的技术程序和卫生检验检疫程序。协议中还规定了海关合作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规定了如有出台本地市场保护和补贴措施的情况下需提前通知各方的条款。

“在电子商务领域,该协议规定了对消费者权利和数据隐私的保护条款;规定如有限制贸易的措施出台的情况下需要提前通知各方。为了推动欧亚经济联盟同中国间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协议规定了未来合作领域的主要方向:农业,能源,运输,工业,技术创新,金融和环保产业。加深与中国在上述领域的合作将增强我们各国的创新能力,投资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部长表示。

根据协议,双方还根据各国法律基础公布了制定贸易管控措施的消息,这将使国家间递交贸易需求和进行磋商变德可能。

达列诺夫强调:“考虑到中国是哈萨克斯坦的主要贸易伙伴之一,完善双方合同内容有助于加强两国间的贸易和经济合作”。

早些时候欧亚经济委员会商务部部长维罗妮卡・尼基申娜表示欧亚经济联盟尚未准备好按照自由贸易区创建时的要求对中国完全开放市场。她认为在进行关于对中国完全开放市场的谈判开始前,应该分析其可能带来的后果。

欧亚经济联盟与中国在去年5月签署了经贸合作协议。

作者:塔玛拉・瓦利

原文链接:https://vlast.kz/novosti/32748-mazilis-odobril-soglasenie-o-torgovo-ekonomiceskom-sotrudnicestve-mezdu-eaes-i-kitae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