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什凯克一名男子因偷窃手机被判5天的公共劳动

社会

比什凯克卡巴尔通讯社19年3月25日电:比什凯克列宁区法院于3月7日审理了被告人B.T.T的刑事案件。

被告人于2019年1月6日18时左右在位于比什凯克基辅大街的奥什市场肉类区的入口处,从被害者M.J的外套口袋里偷走了价值9300索姆(合人民币约930元)的红米6手机。摄像头记录下了犯罪过程。

在审判期间被告承认有罪并表示忏悔。

法院判定被告人B.T.T违反了“过失法”第90条的规定,并处予其60个小时的公共劳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