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吉尔吉斯斯坦(简称:吉国)总理乌鲁别克·马里波夫签署内阁决议,批准库姆托尔黄金公司任命临时外部管理人。
决议称,基于吉国《股份制公司法》第651条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宪法》第10条和第17条,决定如下:
1.批准库姆托尔黄金公司任命临时外部管理人;
2.吉国经济与财政部负责执行此决议;
3.该决议自正式公布之日起生效。
据了解,吉国《股份制公司法》第651条第1款规定,公司违反矿产资源开发环保要求、安全生产要求或其生产活动对生产地区人员生命健康安全构成直接威胁,且未能采取必要措施解决上述问题时,公司原有矿产资源使用权可被暂停,期间公司管理权力同时被暂停。
根据吉国内阁决议,外部管理人依据吉国总理命令任命,具体而言,由吉国经济与财政部提名候选人,经吉国内阁政府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