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帕罗夫签署《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内阁法》

总统

10月11日,吉尔吉斯斯坦(简称:吉国)总统萨德尔·扎帕罗夫签署《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内阁法》,该法律由吉国国家议会于10月6日通过。

该法对吉国行政体系做出了规定,明确了吉国内阁的组成和机构活动,及其成员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保障等。IMG_256

该法对组建内阁和任命内阁成员担任空缺职位的程序做出了规定。

内阁主席和其他内阁成员候选人需具备以下资格:

受过高等教育;

在中央和/或地方政府机构至少工作满10年,其中至少包含5年的领导职位工作经验或至少有10年在相关领域工作经验;

此外,候选人必须是吉国公民,无其他国家的公民身份,无犯罪记录。

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宪法》第89条规定,内阁主席应同时担任总统行政部门负责人。

该法也对内阁成员和其他行政机关负责人做出了一些限制。特别规定,政府官员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在选举活动期间动用行政资源拉票等。此外,内阁成员就职时必须向内阁主席提交个人财产声明。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可解除内阁成员职务的情况。与此同时,由于内阁主席拥有立法倡议权,该法也对内阁参与立法活动作出了法律规定。

该法律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随后国家元首将确定内阁的结构和组成,并将提名交给国家议会审议批准。

自2021年5月5日吉国通过新《宪法》以来,关于《宪法》的讨论在过去几个月里一直在进行。随着这部《吉尔吉斯共和国内阁法》的签署,吉国政府将完全遵照新《宪法》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