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国议会批准《上海合作组织反对极端主义公约》

议会

丝路新观察比什凯克11月6日电 吉国议会议员在三读中通过了“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反对极端主义公约”的法律草案。

据了解,2017年6月9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

该公约形成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在预防活动领域、共同打击极端主义和业务搜查、调查及其他法律程序框架内提供法律援助的互动机制,有助于统一打击极端主义领域的立法。

公约的重要创新是,针对打击合法权威的暴力企图制定法律基础,在日益增长的恐怖主义威胁背景下,从更广泛的意义上防止极端主义对各国的宪法、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任何侵犯。(来源:吉尔吉斯斯坦“卡巴尔”国家通讯社 编译:刘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