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名青少年罪犯在伊塞克湖边改造

社会

近日,吉尔吉斯斯坦(简称:吉国)司法部门将13名青少年罪犯送到度假胜地伊塞克湖畔一家养老院,在这里为他们组织了一个名为“认识自我”的康复营。

6月22日至26日,这些因犯有轻罪而被判缓刑的青少年,在两名缓刑监督官的陪同下,参加了康复营的培训活动,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培养孩子们健康生活的愿望、责任感和自律性,开发他们的创造潜力,以及进行爱国主义和道德教育。同时,组织者也希望他们学习团队协作技能,培养组织、领导才能。

根据吉国《缓刑法》第5条规定,青少年缓刑对象是未满18岁的自然人,被判犯有轻罪,接受缓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