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法院和执法机构不是脱离于社会发展进程之外的。我们的个人经验表明,国家社会政治稳定性和合法性取决于法院和执法机构的工作质量。”扎帕罗夫在会议上指出。
他强调,法院和执法机构是能够决定公民命运的特殊国家机构。
“因此,如果法官和执法人员职业素养低下,违反法治原则,那么这不仅是对他们自身的耻辱,也会损害国家的声誉。我们必须承认,尽管国家进行了司法改革,但司法和执法系统未能充分有效地履行其主要职能——保护和恢复被侵犯的权利。我需要提醒,这种看法在社会上普遍存在。”扎帕罗夫说。
他还提到一些外国投资者对吉国司法系统和法律制度不信任。
“他们认为我们的司法系统和法律制度无法保护他们的合法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作为国家权力的代表,必须认真听取公民和国际合作伙伴的意见。我们必须开始从根本上对国家执法和司法系统进行改革,建立一套符合人民利益的有效的执法和司法体系。”扎帕罗夫说。
扎帕罗夫强调,制定反映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律,是执法和司法机构有效运作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