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专家解析——

国际

中国对合资企业的相关规定从未偏离世贸组织框架
人民日报记者杜海涛王珂齐志明邱超奕

美国单方面挑起和升级对华贸易战,不仅对来自中国的商品加征关税,而且指责中国对来华投资的中外合资企业外方强制要求进行技术转让。对此,专家认为,中方加入世贸组织后严格履行各项承诺,中方对合资企业的相关规定完全符合WTO规则,美方对华指责根本站不住脚。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李永认为,美方指责中国在特定领域的合资合作要求、股比限制和行政审批程序。实际上,WTO成员有权对市场准入做出保留,这些保留体现在各个成员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中。中国在特定领域的合资和股比限制等要求,是中国和包括美国在内的WTO成员谈判的结果,符合WTO规则和我国的承诺。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高凌云说,加入WTO以后,中国按WTO规则包括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了清理和完善,内容涉及取消外汇平衡条款等限制。“中国履行了世贸承诺,目前对外资企业的要求是完全符合WTO规则的。”

美国“301”调查报告指责中国有“强制技术转让”的做法,“这是毫无事实根据的。”对外经贸大学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说,中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外国企业必须转让技术给中国合作伙伴。

“世贸组织规则并不阻止正常的商业性技术转让。”商务部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主任邢厚媛说,世贸组织制定知识产权规则的初心是促进技术的传播,而不是阻止技术转让,因此,世贸组织规则不应被滥用,更不应成为美国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

邢厚媛认为,中外合资企业是中国吸收外资中非常普遍的引资方式。在中外合作企业中,外方投资的通常是外汇资本、先进技术,中方出资的则通常是厂房、土地和熟练而廉价的劳动力。合资的中外双方都经过认真谨慎的商业谈判才达成协议,符合契约精神。

“企业与企业之间进行技术转让,完全依据契约,一个愿意转让,另外一个愿意接受转让,支付适当的经济对价,这是自愿行为,政府不应该进行干预。”邢厚媛说。

“所谓技术转让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因为这是外资企业正常的商业行为。”高凌云说,中国法律允许外资以技术出资设立合资企业,而中国企业也乐于引进新技术并愿意为此支付合理的知识产权使用费,技术转让方由此可以获得不菲的技术转让收益,来抵补之前的研发投入和进行新的研发投入。

高凌云认为,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发展符合经济理论的判断:外资企业在进入一个新的、陌生的市场之时,一般是主动选择合资或合作的方式,而不会选择独资的方式,因为进入企业熟悉东道国市场环境的成本,会高于与东道国企业合资合作带来的文化冲突等方面的成本。

高凌云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布的《世界投资报告2018》显示,2017年中国吸收外资仍稳居全球第二。试想如果没有丰厚的回报,又或者不对等、不公平,怎么可能还会有大量的外资流入呢?

屠新泉说,目前中国是美国企业的主要投资目的地。美国商会《2018中国商务环境调查报告》的每10家受访企业中就有6家将中国列为全球前三大投资目的地之一。另有46%的受访企业认为中国政府将在未来3年进一步向外资开放市场,较2016年占比34%有所增长。这些都说明中国的外商投资环境在不断完善,美国企业对进一步开放的中国市场的信心在不断增强。有62%的美国受访商会企业表示,近5年来中国制定政策和沟通的过程已经变得越来越透明。

邢厚媛说,中国在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创新政策、财税政策以及就业政策等方面,对外资和内资企业实行同等待遇,特别是在自贸试验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这些对外开放的平台上,外资持续集聚,将中国经济更深地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打造一个更有吸引力的投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