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比什凯克3月25日电(记者:因迪拉•卡姆奇别科娃) 3月7日,比什凯克市列宁区法院审理了针对公民Б.Т.Т.的刑事案件。
调查确定,被告于2019年1月6日下午18时左右,在位于比什凯克Kievskaya街的奥什市场肉类区大门处,从受害人М.Ж.的夹克口袋中秘密偷走价值9300索姆的红米6手机。视频监控也证实该作案情节。
在审判期间,被告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表示了真诚的忏悔。
法院判定被告Б.Т.Т.违反《过失法》第90条,犯罪情节较轻,判处其60小时的公共劳动。
(来源:吉尔吉斯斯坦“卡巴尔”国家通讯社 编译:维卡)
比什凯克男子偷手机被罚5天公共劳动
25/03/19 20:37 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