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什一男子殴打儿子致死 被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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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新观察奥什1月9日电 (记者 英迪拉·卡姆奇别科娃)奥什市法院于2018年12月26日审理了针对Х姓公民的刑事案件,他是乌兹别克族人,已婚,有3个孩子,暂时无工作。

根据调查确定,被告于2017年11月28日殴打了他的儿子Ф.Ю.,原因是儿子很晚才从学校回家,而且成绩很差。被告严厉殴打儿子后并没有叫救护车,也没有给予孩子任何帮助。该男孩于11月29日在房间里因受伤太重而死亡。被告还曾试图将责任转嫁给一个高中生,并向警方告知,他的儿子在上体育课时遭到了殴打。

法院根据刑法第111条(酷刑)判定被告有罪,并判处其5年徒刑。(来源:吉尔吉斯斯坦“卡巴尔”国家通讯社 编译:刘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