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吉尔吉斯自治州成立100周年纪念章设立

总统

(卡巴尔通讯社10月14日电)吉尔吉斯斯坦总统扎帕罗夫签署了“关于设立卡拉-吉尔吉斯自治州成立100周年纪念标志”的命令。

据总统新闻处消息,为庆祝卡拉-吉尔吉斯自治州成立100周年,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宪法》第 66 条和第 71 条的规定,兹颁布如下法令:

1. 1. 设立 “卡拉-吉尔吉斯自治州成立 100 周年”纪念标志。

2. 批准:

- 卡拉-吉尔吉斯自治州成立 100 周年纪念标志条例》(见附件 1);

- 卡拉-吉尔吉斯斯坦自治州成立 100 周年纪念标志证书格式(见附件 2);

- 卡拉-吉尔吉斯斯坦自治州成立 100 周年纪念章说明(见附件 3)。

3. 决定“卡拉-吉尔吉斯自治州成立 100 周年”纪念章及其证书的制作和隆重颁奖活动的相关费用由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基金支付。

4.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财事务管理局应:

- 确保按照既定程序制作 100 块“卡拉-吉尔吉斯自治州成立 100 周年”纪念章及证书;

- 在颁发 “卡拉-吉尔吉斯自治州成立 100 周年”纪念标志时组织隆重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