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签署智慧城市项目法令

总统

(卡巴尔通讯社比什凯克9月18日电)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扎帕罗夫签署了《关于 “智慧城市”项目中 “安全城市”部分的实施问题》命令。

为了提高 “智慧城市”项目中 “安全城市”部分的实施效率,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宪法》第66条和第71条,特颁布如下法令:

1. 确定吉尔吉斯共和国内务部为负责协调 “智慧城市 ”项目中 “安全城市 ”部分实施工作的国家授权机构。

2. 吉尔吉斯共和国数字发展部在十天内将自动信息系统 “安全城市”(以下简称 - 自动信息系统 “安全城市”)移交给吉尔吉斯共和国内务部。

3. 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内务部:

- 接管 “安全城市”自动识别系统,并对其进行进一步运行和维护;

- 确定吉尔吉斯共和国数字发展部下属国营企业 “Infocom”为 “安全城市”自动识别系统的技术运营商;

- 根据本法令采取必要的组织、财政和其他措施。

4.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检察院应:

- 将 2023 年 2 月 1 日至今在实施 “智慧城市”项目 “安全城市”部分的框架内,利用软硬件综合体形成的全部违法行为数据库移交给 “安全城市”档案库;

- 与吉尔吉斯共和国内务部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数字发展部一起:

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在实施 “智慧城市”项目的 “安全城市”部分的框架内,利用软硬件综合体平稳过渡犯罪记录的处理过程;

采取措施确保 “安全城市”自动识别系统充分、不间断地运行,以进一步处理在 “智慧城市 ”项目 “安全城市”部分实施框架内使用硬件和软件综合体记录的所有违规行为。

5. 吉尔吉斯共和国内阁:

- 在十天内通过新的程序,以形成和使用在自动信息系统 “违法行为统一登记册”中处理的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包括在实施 “智慧城市”项目的 “安全城市”部分框架内使用硬件和软件综合体记录的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

- 确保在吉尔吉斯共和国相关年度国家预算规定的财政资源范围内及时为 “安全城市”自动信息系统的维护提供资金;

- 按照本法令规定的方式做出决定。

6. 对2023年5月12日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令第12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管理领域数字化转型的措施》做出修改:第1,2段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