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巴尔通讯社比什凯克9月18日电)比什凯克市政府新闻处报道,从集装箱堆放点收集可回收材料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违者将被处以罚款。
比什凯克市政监察局就废物管理领域违法案件的增加,提醒市民必须严格遵守《生产和消费废物法》。
根据现行法律,放置在集装箱场地的废物属于国家机关、地方行政机构和地方自治机构的财产。
从集装箱堆放点收集可回收材料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还造成了集装箱场地周围的混乱,破坏了首都的市容市貌。
《比什凯克市市容整治条例》明确规定,严禁从集装箱场地和垃圾收集室收集二次物质资源(瓶子、罐子和其他物品)。
违反规定者将被处以罚款,罚款由市政监察局负责。(翻译:李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