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什凯克,2月26日/卡巴尔国家通讯社/ 据吉尔吉斯国家安全委员会新闻处的消息,之前曾通报,2017年2月25日吉尔吉斯总检察院根据吉尔吉斯刑法第303条(受贿)和第166条第4项第2、3款(诈骗)规定的犯罪特征,对阿塔梅肯党主席捷克巴耶夫及其他人员提起刑事诉讼,并于当日委托吉尔吉斯国家安全委员会侦查处进行调查。
2017年2月26日,在捷克巴耶夫从伊斯坦布尔乘飞机抵达玛纳斯国际机场时因涉嫌实施上述犯罪而被捕,并被带至吉尔吉斯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大楼以便展开侦察行动。
目前捷克巴耶夫被扣留在吉尔吉斯国家安全委员会调查看押所的临时监管室,期限4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