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为另外20个国家实施免签制度

外媒报道中亚

丝路新观察塔什干8月14日电(记者:托隆拜•库尔班诺夫) 据乌兹别克斯坦媒体8月13日报道,乌兹别克斯坦为另外20个国家的公民建立了免签制度。这是由总统米尔济约耶夫《关于进一步发展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旅游领域的措施》法令规定的。

文件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以下国家公民可享受为期30天的免签:

安提瓜和巴布达;
巴巴多斯;
伯利兹;
格林纳达;
多米尼加共和国;
墨西哥合众国;
危地马拉共和国;
洪都拉斯共和国;
哥斯达黎加共和国;
古巴共和国;
尼加拉瓜共和国;
巴拿马共和国;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
萨尔瓦多共和国;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圣卢西亚;
巴哈马联邦;
多米尼克联邦;
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
牙买加。

免签制度自入境之日起30天内有效。在有效期结束前,外国公民必须离开乌兹别克斯坦。超过30天视为违规,需承担行政责任。

根据该文件,乌兹别克斯坦目前对85个国家实行免签。77个国家的公民可申请电子入境签。此外,自2018年7月以来,乌兹别克斯坦为中转该国的近100个国家公民实行不超过5天的免签制度。
(来源:吉尔吉斯斯坦“卡巴尔”国家通讯社 编译:维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