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卫生和社会发展部的移民(有意愿移民的无吉尔吉斯国籍的吉尔吉斯族人)和难民工作部门负责人日帕拉·曼贝托娃那里获悉,如果难民来到我们的边界,吉尔吉斯斯坦(简称:吉国)能够接收大约1200名来自阿富汗的吉尔吉斯族难民。
据她介绍,由于自1996年以来该国是联合国难民公约的成员,该国将有义务接受难民。
她说:“我们不预测会有大量难民涌入,毕竟这对巴基斯坦、伊朗、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的影响更大。现在在吉尔吉斯斯坦,有73名阿富汗公民拥有难民身份,另有67人已提交申请并正在等待决定。”
据她介绍,难民一般不会留在国内,而是前往第三国。“例如,2005年乌兹别克斯坦涌入大量难民,我们接受了他们,但他们主要去了欧洲国家和美国等。国家不能为难民提供住房,他们必须自己安顿下来,通过联合国向他们提供援助。在外国人提出申请后,给予他们难民身份的问题从6个月到一年解决。”
曼贝托娃指出,没有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不是拒绝给予难民身份的理由,因为一个人可能成为环境的受害者,并且对安全构成威胁。
她说:“如果拒绝,外国人可以上法庭申诉。但如果最高法院维持这一决定,那么外国人必须在一个月内自费离开该国,或者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会在财务上帮助他们。难民可以留在该国直到获得身份,他们需要在居住地登记,他们可以从外交部外国移民司获得工作许可。获得证书的难民可以在吉国境内逗留和工作。”
来源:吉国“卡巴尔”国家通讯社